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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(家庭农场 / 农民合作社)

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
发布日期 2026-04-24
截止日期 长期有效
咨询电话 当地农业农村局
农业农村部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带动小农户增收行动方案》(农经发〔2026〕1 号)。鼓励发展家庭农场、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。
【依据】农业农村部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带动小农户增收行动方案》(农经发〔2026〕1 号,2026 年 4 月 24 日印发)

【什么是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」】
主要指**家庭农场**、**农民合作社**,以及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组织。

【这份文件说了什么】
· 完善**家庭农场分类培育机制** —— 鼓励各地健全家庭农场扶持政策,引导有意愿的小农户发展「规模适度、生产集约、绿色高效」的家庭农场
· 按照「发展一批、规范一批、提升一批」的思路,对不同发展阶段的家庭农场分类指导服务
· 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
· 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
· 完善联农带农机制,带动小农户增收

【和你有什么关系】
如果你返乡做农业、种养殖、农产品加工,**注册家庭农场或加入/成立合作社**,通常可以:
· 申请家庭农场或合作社的专项扶持
· 更容易对接到农业项目、农机补贴、金融支持
· 成为申报其他农业项目的资格前提

💡 文件特别强调「引导有意愿的小农户发展家庭农场」—— 意思是**门槛不高**,不是只有大规模才叫家庭农场。

⚠️ 登记条件和扶持标准由各地制定,请咨询当地农业农村局。
申请流程
1. 咨询当地农业农村局关于家庭农场 / 合作社的登记条件和扶持政策
2. 按规定办理市场主体登记(家庭农场一般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或企业)
3. 纳入当地家庭农场名录管理
4. 按当地政策申请相应扶持
所需材料
一般包括:身份证、土地经营权证明或流转合同、经营情况说明、登记申请表等。
⚠️ 以当地要求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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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条政策由志愿者整理,仅供参考。申请前请以主管部门最新发布为准, 或拨打 12333 核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