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效 创业扶持 全国

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同等享受当地创业扶持政策

发布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/ 财政部 / 农业农村部
发布日期 2020-01-14
截止日期 长期有效
返乡入乡创业人员,在创业地享受与当地劳动者同等的创业扶持政策——不用担心「从外面回来不算本地人」。
【依据】人社部发〔2019〕129 号

【核心一句话】返乡入乡创业人员,**在创业地享受与当地劳动者同等的创业扶持政策**。

【这一条为什么重要】
很多人以为自己享受不到政策,是因为误以为「政策只给本地户籍」。这份文件明确说了:同等享受。

【具体包含什么】
① 符合条件的,及时落实税费减免、场地安排等政策
② 首次创业、正常经营 1 年以上的,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
③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的,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
④ 符合条件的,可参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政策给予支持

【另一个亮点】文件提出建立「诚信台账和信息库」,探索信用乡村、信用园区推荐免担保机制 —— 对没有抵押物的人是好消息。

💡 如果你在本地申请政策时被告知「你不是本地户口不能办」,可以拿这份文件去问一问。
申请流程
1. 确认自己的创业地在哪(以创业地为准,不是户籍地)
2. 到创业地的人社部门 /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咨询可享受的政策清单
3. 按各项政策各自的流程提交申请
所需材料
按你申请的具体政策准备。身份证、营业执照是基础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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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条政策由志愿者整理,仅供参考。申请前请以主管部门最新发布为准, 或拨打 12333 核实。